被非法关押十年 美术教师控告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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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退休美术教师王洪洲坚持修炼使她受益的法轮功,被非法关押迫害十年,其中劳教两次、非法判刑七年。最高法院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王洪洲控告江泽民。

下面是王洪洲老师的自述:

我叫王洪洲,是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退休美术教师。我曾患严重神经衰弱症,(整夜失眠),那时睡觉对我来说就是煎熬,并患气管炎等多种慢性病,体重只有八十二斤,风一吹好像人都会倒。

一九九八年四月,经同学介绍我开始修炼法轮功。我第一天开始炼功,晚上就睡了美美的一觉,十几年都没睡这么好的觉了。从那天开始,其它的慢性疾病不知不觉全都不翼而飞了,我变得能吃能睡,到秋天体重增加了二十斤。左邻右舍都说我炼的这个功太有效了。我姐、我哥嫂看到我的变化,也都走进了法轮大法修炼。我姐多年的颈椎动脉硬化引起的眩晕症也因炼功好了,哥嫂也都受益匪浅。我真庆幸自己遇到这么好的大法,逢人便说法轮功好。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一手遮天,发动了毁灭人类良知、制造民族浩劫的迫害法轮功运动。我从一九九九年到二零零九年被非法刑拘三个月,劳教两次每次一年,非法判刑七年,合计我被非法关押了十年整。

一、上访说真话遭迫害

一九九九年九月,我因对政府不让修炼法轮功十分不理解,抱着对政府的信任,去北京公安部上访。当时公安部姓刘的主任接见了我。他说:国家要大庆了,这么多人都来北京,首都的安定要考虑。我说:政府在各地抓人搞的人心惶惶,这样首都也不会安定的。他问:哪里抓人了。我说:我们海林已经抓了十多个法轮功学员,关在看守所和犯人关在一起。他说:那你怎么没被抓呢。我说:这不上北京了嘛。他说:那你怎么知道别人被抓。我说:有人打电话告诉的。他记录了我讲的修炼法轮功祛病健身奇效和抓人的情况后,叫人把我带到前门派出所。后来我被黑龙江省驻京办的人带到驻京办,通知海林林业公安局。海林公安局的警察到京后,把我戴上手铐绑架回海林,关进看守所,叫我写不炼法轮功的所谓“保证书”。我不写,就一直关了我三个月,要批我劳教。这时黑龙江省林业公安厅到海林巡访,提审我的是个处长,让我按公安部的六不准写保证书。我说我炼功受益很大怎么能忘恩负义呢,不能写。他说你可以在家里炼。我想上访还要被关押,没地方说理了,我就写了两条,一条不进京上访,一条不主动向别人洪法。回到看守所,我心里很不是滋味,上访本是公民的权利,告诉别人法轮功好也不犯法,不该写。第二天我声明保证书作废。

二、在劳教所被酷刑迫害

二零零零年一月,就是我从看守所回家不到一个月,去牡丹江市同学家串门,被牡丹江市西安分局警察以非法聚会名义绑架。警察说法轮功超过三个人在一起就要抓。我被一姓边的队长非法审讯(边队长是朝鲜族喝的酒气熏人)他连续把我打倒数次、还骂人。我兜里有二百四十元钱也被他抢去了,然后被非法关进牡丹江市第二看守所,当时因绑架法轮功学员,看守所爆满,一个屋挤三十多人,睡觉得侧身,一个头朝这边,一个头朝那边,挤的一点不能动。在看守所里,警察叫我们写不炼法轮功的所谓“保证书”,不写就批劳教。我因坚持不写,被非法劳教一年。

我被绑架到齐齐哈尔双合劳教所,那里的生活条件极其恶劣,吃的是发霉的鸡飼料蒸的发糕,还不熟,粘粘的。住的是五十年代盖的,漏雨的破房子。而且法轮功学员还被刑事犯人打骂凌辱,劳教所的警察仍然逼迫我们写不炼法轮功的所谓“保证书”,警察还利用刑事犯逼迫我们妥协。我被一个叫李小阳的刑事犯一对一的看管,她身高一米七,天天打我的头,踢我的膝盖,罚我贴墙站,逼我背劳教所所规,逼我写“保证书”。我因无处讲理,只好绝食抗议。被她们野蛮的灌食,(生玉米面加浓盐水)很粗的胶皮管用力插进鼻子里,故意转扭皮管搅的我呕吐不止,拔出管子,鼻子不停的出血,灌完浓盐水,口渴难忍,大量喝水造成腿脚浮肿,肿的鞋都穿不上。每天被逼迫做奴工,糊药盒。早晨不到五点起床一直干到晚上十到十一点。有一次我因为炼功被姓刘的女警(记不住名字了,不到一米六的个)用电棍电我的脖子。还有一次被姓王的男警(不知名字胖乎乎的)给我上警绳,(把手和胳膊在背后捆绑提高拴在门上)疼的我汗水和泪水满面流。女犯张晶曾骑在我身上猛捶一顿,女警刘燕个高一米七十多,抓住我的头发把我扔出几米远。

因为炼功,我们十多名法轮功被关小号,王岩(队长)王小娟(队长)指使犯人对我们施一种叫背背铐的酷刑,把我们每个人分别铐在床立柱(大约五十公分高)的斜拉木方上两手在背后一只手从肩膀上背过去另一只从腰部背过去手铐穿过木方,站不起来坐不下去,只能半蹲着,我被铐了十七个小时,叫李希兰的法轮功学员被铐二十四小时,铐子勒进肉里,皮肉裂个大口子。我被放开后,已经不能自己抬头,得用手托着下巴才能勉强抬头,肋骨疼了好久。被折磨的体重不足八十斤了。半年后我们八十名法轮功被转到哈尔滨戒毒所迫害,生活条件相比双河好了一些,迫害依然继续,强迫我做奴工糊药盒,使用各种办法(包括欺骗)让我转化放弃修炼。

三、因写信被非法劳教

二零零一年我又被非法劳教一年,这次我被劳教是因为我写的一封信。横道河子铁路工厂非法开拆我写的私人信件(这是明显违犯宪法的犯罪行为),我的那封信现在还在黑龙江省林业公安厅的档案里,我当时只想告诉一位法轮功学员的丈夫别太难过(因他妻子炼法轮功被关押在看守所),修炼法轮功没有错,千古奇冤总有昭雪的一天。并告诉他天安门自焚案是伪造陷害法轮功的几个疑点。海林林业公安局国保科的警官们在江泽民权大于法的淫威下,不去判断事情的真伪,徇私枉法,公开践踏宪法,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就因为这封信我又被非法劳教一年,在我的身体状况极差(在劳教所迫害的)的情况下强行送我去哈尔滨戒毒所,戒毒所对我体检后(心脏频发性早搏)拒收。把我拉回海林仍不放我回家,后来不知用了什么手段,又把我绑架到戒毒所去了,呆了大约三个月,体检后因身体原因,我提前回家。

四、在哈尔滨女子监狱被迫害

二零零二年一月,海林市法院错用宪法第三百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冤判了我七年,于二零零三年九月我被海林看守所绑架到哈尔滨女子监狱。

在集训队,大队女警陶丹丹和队长王晓利叫我去办公室,我进屋后,不由分说抬手就打,抡双拳狠命打我的太阳穴、面颊骨,打的我眼冒金星,陶打累了又换王打,当时姓吕的队长也在场(她没打),把我打的鼻青脸肿,边打边问知不知道为啥打你,太邪恶了。由于瘀血压迫神经我的牙很长时间都没知觉。每天从早上不到五点起床码坐一直坐到晚九点、十点,有时坐到十二点。

集训三个月好不容易熬过去了,我被送到八监区,逼迫参加生产劳动。因为我们修炼法轮大法没有犯罪,不是犯人,不同意劳动改造。大队长郑洁一口气打了我二十多个耳光,累的她气喘吁吁。副队长张春华用脚踢我,后来把我们九个法轮功学员罚背背铐,三人背对背手铐窜一起坐在水泥地上。北方十一月的天气,不准穿棉衣棉裤,我们被铐了一个月。后整回监舍由刑事犯看着。二零零六年十二月,我被弄到攻坚大队强行转化,四、五个刑事犯攻击我一个人(不算夜岗)逼迫戴邪教名签,不戴就打骂,强迫坐小塑料凳,让我手放膝盖,眼看对方问话必答(问的都是诬蔑法轮功的内容),不准上厕所,不让睡觉,不让家属接见,天天变着法折磨。我的心理和身体承受到了极限,大口吐血。她们把我送进医院。我不明白刑事犯为何那么卖力转化法轮功学员,后来听说转化一个法轮功学员监狱会奖励她们很多减刑分。可怜的刑事犯为了早点回家,去干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无知中犯着罪,替江泽民卖命。还有很多迫害的事实一下想不起来了,我十年中所承受的冤屈,(包括我的子女所承受的精神上的伤害)这一切都是恶首江泽民造成的。

现在我依据“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条文,已经向最高检察院依法控告江泽民,在这里我略去了很多参与迫害我的警察的名字,我是希望再给这些不明真相的警察一次机会,希望在大是大非面前让这些人觉醒,不要为了眼前私利作江泽民的爪牙和替罪羊,那样毁掉的是自己和家人的幸福,换来的也只能是江泽民集团的利用和遗弃。也希望还有良知善念的人们不要被中共的谎言蒙骗,伸出援手,说一句公道话,让世界多一份温暖,给自己铺一条光明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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